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不得利用技修站博客网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博客网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外连广告信息(包含密码)等;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2条:技修站博客网站是一个面向所有人,是以学习交流为主,以网络资源交流和共享的综合性博客网站。旨在建设一个健康向上的,互相学习讨论,互相帮助的交流平台。所以技修站博客网站不参与任何敏感的政治问题的讨论,凡与此相关的讨论话题一律删除。情节恶劣的用户将直接删除其ID。删除此类话题,管理员、博主将不进行任何通知。
第3条:技修站博客网站严格禁止各类血腥、暴力和色情内容的信息发布。凡发现此类话题,立即删除该话题。严重者删除ID。删除此类话题,管理员、博主将不进行任何通知。
第4条:技修站博客网站中所有人可将一些技术资料、项目招标,设计思路、合作需求、企业宣传、产品推广,个人求职等(没有第一章,第一,二条以上的信息)发至相对应的文章分类、标签,违都一律删除,情节恶劣的用户将直接删除其ID、删除此类话题。管理员、博主将不进行任何通知。
第5条:没有任何实质内容的文章将被视为垃圾、有害文章,管理员、博主将直接进行删除,不进行任何通知。
第6条:请勿对技修站博客网站注册用户进行直接的人身攻击,使用攻击性、挑衅性语言的帖子将被管理员、博主提出警告,如没有效果将直接锁定该文章。管理员、博主拥有视情况删除此类文章的权利。
第7条:各发表文章用户请按照自己的文章主题类型自行在分类、标签发布。内容不符者管理员、博主有权利将该文章移动。移动此类文章,管理员、博主将进行短信通知。

第二章、博客用户

第8条:凡是技修站博客网站注册用户(以下统称“网站用户”),拥有技修站博客网站用户应有的基本权限。
第9条:技修站博客网站用户的个人资料受到保护,不接受任何个人或单位查询他人基本资料的请求,司法、检察机关因法律需要除外。
第10条:技修站博客网站用户享有管理员、博主给予的博客网站相应的权限,有言论自由的权论。并有权决定发布、修改自己发表的文章。
第11条:技修站博客网站用户的言行不得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上的所有规定,不得在技修站博客网站发布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不得发表任何包含种族、性别、宗教的歧视性内容,不得发表猥亵性的文章,对于任何人都不能进行污辱、漫骂及人身攻击,技修站博客网站用户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及网络礼仪规定。
第12条:用户在相关分类、标签发表文章时,除遵守本条例外,还需遵守管理员、博主对该分类、标签的相关规定;遵守技修站博客网站条例的用户在本站中拥有言论自由的权利。
第13条:用户应承担一切因其个人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第14条:技修站博客网站拥有对违反博客规则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力,直至禁止其在技修站博客网站内发布信息,或者删除用户或ID。

第三章、版权声明

第15条:技修站博客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作者文责自负。
第16条:用户在技修站博客网站发表的作品,网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第17条:技修站博客网站文章(包括转贴文章、素材等)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的或文章从其它站转载而附带有原所有站的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作者无专门声明或者转载时无附带声明的文章以下原则为准:
1、在用于非商业、非盈利、非广告性目的时需注明作者及文章出处;
2、在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文章原作者同意,并注明作者姓名、授权范围及文章出处;
3、任何修改与部份删除均需应保持作者文字原意并征求原作者同意,并注明授权范围。

本条例从公布之日起实施。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抵触之处,以法律法规为准。
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技修站博客网站博主,管理员、博主有权利将该选题删除,管理员、博主将进行短信通知。

第四章、处罚规则

第18条:技修站博客网站用户若出现下列情况任意一种或几种,技修站博客网站有权对违反规定的注册会员进行文章删除、锁定、移动、警告、扣分、降级、关闭部分权限、暂停直至删除其帐号等处罚。
1、使用不雅或不恰当ID和昵称;
2、在各讨论区发表含有猥亵、色情、人身攻击和反动言论,或者其他足以影响到技修站博客网站声誉者;
3、从事非法商业活动;
4、模仿网站管理员、博主ID,用以假冒管理员、博主或破坏管理员、博主形象;
第19条:凡文章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管理员、博主有权不提前通知作者直接删除,并依照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网站有权对其做出移帖、锁帖、删帖、警告、扣分、降级、关闭部分权限、暂停直至删除其帐号等处罚:
1、发表具有歧视,侮辱,挑衅,谩骂,诽谤,教唆(包括枪文及各种形式的诱导和欺骗)性质的内容;
2、发表不符合分类、标签主题文章,发表与主题完全无关的回复,或者无内容、无意义的灌水文章;
3、同一文章贴在二个以上分类(包括两个)或标签的(公告性文章除外);
4、文章内容或个人签名会包含有严重影响网友浏览的内容或格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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